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9 ) 90 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 】30号)文件精神,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咸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现将学校2025年第5批拟开展的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批次拟认定工种及评价时间
职业 (工种) | 认定 等级 | 评价标准 | 实施单位二级学院实训中心 | 拟定评价日期 | 报名地点 | 备注 |
电工 | 三级 | 国家标准 | 电气工程学院 | 理论考试: 2025年11月8日9:00~11:00 操作技能考试: 2025年11月8日12:00起 |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笃学B-202 | 校内考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 |
钳工 | 三级 | 国家标准 | 机械工程学院 |
钳工 | 四级 | 国家标准 |
缝纫工 | 四级 | 国家标准 | 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 |
化工总控工 | 三级 | 国家标准 |
织布工(织布机操作工) | 三级 | 国家标准 |
模具工(冲压模) | 三级 | 国家标准 | 材料工程学院 |
金属热处理工(表面(化学)热处理工) | 三级 | 国家标准 |
二、报名时间:
(一)认定对象为:符合申报要求的在校学生及在校教职工/社会人员。
(二)本批次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24日。
三、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认定的考生,纸质和电子资料于2025年10月27日18:00前交至学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技能管理科(笃学楼B202室)。
四、评价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要求,对本校教职工、学生按照向咸阳市劳动技能鉴定服务中心报备工种收费标准的50%收取。说明:社会考生按照备案收费标准收取。
五、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一)《咸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新增加:附件2上照片栏采用电子照片,方便打印。】,报名统计表为:附件1: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信息登记表(在校生附件1-2和社会人员附件1-1)
(二)社会人员提供学历或工作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籍在线报告,纸质、电子版;文件大小≤100KB.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一份),纸质、电子版;文件大小≤100KB.
(四)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照片为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命名姓名+身份证号)。特别提醒:因电子照片制证用,务必按要求去正规照相馆完成。
(五)学历证明/学籍在线报告/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电子照片按工种分别建立文件夹并用考生个人“姓名_身份证号”命名,方便上传;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评价认定工作由二级学院协助完成,参加认定考试预报名的学生,请与各认定工种相关学院实训中心老师联系。
(二)如有问题,请与33153397技能管理科联系。